北京指定石景山区部分道路作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
摘要: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6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关于指定石景山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的通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6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关于指定石景山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的通告》。
其中明确,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指定石景山区下列道路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秀池北路(秀池西街至群明湖大街之间路段)、秀池南路(秀池西街至群明湖大街之间路段)、秀池西街(广宁路至群明湖北路之间路段)、群明湖北路(秀池西街至群明湖大街之间路段)、动力街(群明湖北路至五一剧场南路之间路段)、五一剧场路(秀池西街至群明湖大街之间路段)、五一剧场南路(群明湖西街至群明湖大街之间路段)、动力东街(秀池南路至群明湖北路之间路段)、群明湖西街(秀池西街至群明湖北路之间路段)、群明湖大街(广宁路至石景山路之间路段)、群明湖南路(群明湖大街至西环厂路之间路段)、西环厂路(群明湖南路至群明湖北路之间路段)、二高炉南路(群明湖大街至北辛安路之间路段)。
同时还提出,上路测试的自动驾驶车辆应当取得临时号牌,并在指定道路进行测试;每天0时至9时、17时至24时以及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道路施工等情况下,禁止进行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根据自动驾驶车辆测试的有关规定,符合测试条件的车辆除外)。对于违反规定的测试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注:本文综合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责任编辑:枯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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