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鼓励汽车以旧换“新”
摘要:按照细则,对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且在成都市购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个人,按照淘汰报废车辆类型为大型、中型、小型载客汽车分别以8000元/辆、5000元/辆、2000元/辆的标准给予置换奖励。
8月29日,成都市商务局印发了《鼓励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将对2022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期间在本市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置换奖励。
按照细则,对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且在成都市购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个人,按照淘汰报废车辆类型为大型、中型、小型载客汽车分别以8000元/辆、5000元/辆、2000元/辆的标准给予置换奖励。
申报流程方面,为方便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享受奖励政策,申报流程将全部在线提交。车主在申报受理期内,通过“蓉e行”小程序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市商务局会同市公安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审核后,对车主兑现置换奖励。具体受理时间及申报流程将在近期另行公告。
责任编辑:枯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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