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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实行分时电价政策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影响如何

2023-09-16 22:26 来源: 电车资源

摘要:时段划分及电价标准。执行分时电价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每日用电时段分为:平段7-17时,高峰时段17-23时(其中20-22时为尖峰时段),低谷时段23-次日7时。

时段划分及电价标准。执行分时电价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每日用电时段分为:平段7-17时,高峰时段17-23时(其中20-22时为尖峰时段),低谷时段23-次日7时。平段用电价格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对应标准;高峰、尖峰时段用电价格以平段电价为基准,分别上浮0.1元/千瓦时、0.15元/千瓦时;低谷时段用电价格以平段电价为基准下浮0.15元/千瓦时。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实行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省发改委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实行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省发改委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实行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一、实施范围。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现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可向电网企业申请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二、时段划分及电价标准。执行分时电价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每日用电时段分为:平段7-17时,高峰时段17-23时(其中20-22时为尖峰时段),低谷时段23-次日7时。平段用电价格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对应标准;高峰、尖峰时段用电价格以平段电价为基准,分别上浮0.1元/千瓦时、0.15元/千瓦时;低谷时段用电价格以平段电价为基准下浮0.15元/千瓦时。

三、执行方式。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产权主体可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的,执行时间以年为周期,期满后拟变更的应提前1个月申请。安装分时电能表等独立计量装置时,计量装置费用由电网企业承担,用户区划红线内线路改造相关费由用户承担。

四、有关要求。各级发改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电网企业要认真部署、周密安排,按照方便用户的原则,及时安装调整相关计量装置。省发改委将加强跟踪评估,适时调整完善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月日起执行。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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